索 引 號:FZ00100-2500-2020-00010
發布機構:福州市人民政府
文號:榕政綜〔2020〕29號
生成日期:2020-02-07
名稱:福州市人民政府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福建省分行關于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間福州市實體企業穩定生產、保障供應工作的通知
內容概述:關于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間福州市實體企業穩定生產、保障供應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實做好“六穩”工作,降低疫情對我市經濟運行帶來的沖擊和影響,支持疫情防控相關的醫用物品和生活物資重點企業切實加快生產、增加供應,支持疫情期間連續性生產的實體企業有效應對疫情、共渡難關,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及民生物資供應充足、價格穩定,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現就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間福州市實體企業穩定生產、保障供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
為加強組織領導工作,福州市政府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福建省分行聯合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林中麟 福州市政府副市長
杜洪星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長
成員由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福建省分行糧棉油處、基礎設施處、創新處、營業部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二、建立工作機制,明確雙方分工
(一)福州市政府負責協調做好以下工作:
1.由市工信局負責推薦福州市疫情防控、民生物資生產供應相關實體企業(含大中型企業和民營小微企業)名單,摸清企業合理貸款需求,向農發行擇優推薦;并協調市政府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確定疫情防控、民生物資生產供應重點企業。
2.若企業暫時出現還本付息困難,福州市政府應積極協調企業按時歸還貸款本息。
3.建立風險補償或獎勵機制,可通過風險保障資金池、貼息、獎勵等方式給予政策支持。
(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福建省分行從支持福州市疫情防控、民生物資生產供應及實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出發,認真落實銀發〔2020〕29號等文件精神,積極爭取總行有關支持政策,從貸款規模、利率、期限、擔保方式、辦貸時效等方面給予特殊政策支持,主要措施有:
1.貸款規模:根據實體企業合理貸款需求確定,貸款一旦獲批,原則上保證資金供應、不受規模限制。其中,防疫應急貸款主要投向:衛生防疫、醫藥用品制造和采購、科研攻關、技術改造以及重要生活物資供應企業的生產、運輸和銷售及公共衛生領域物資購置等方面的流動性資金需求;政府防疫物資儲備和調控資金需求;防疫產品生產企業原材料采購和生產,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消毒液等產品制造生產的流動資金需求;各級醫院、防疫站、疾控中心等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以及醫療衛生防疫企業應急防疫類中長期貸款資金需求。
2.貸款利率:執行農發行總行規定的優惠利率,最高不超過人民銀行規定上限。其中,對人民銀行疫情防控專項再貸款名單內企業執行LPR利率減100—130個基點;其他涉及疫情防控的救災應急貸款(列入省、市政府疫情防控重點企業支持名單),可執行LPR利率下降不少于35個基點,其中小微企業可執行LPR利率減50個基點;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制造業、批發零售業、物流運輸業、文化旅游業等行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執行優惠利率。上述利率優惠疫情結束后停用,農發行按照對標同業執行優惠利率。
3.貸款期限:流動資金貸款期限1年,中長期貸款3—15年。
4.貸款擔保:原則上采取擔保方式,可采取保證、抵押、質押中的一種擔保方式或組合擔保方式;對經營正常、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容缺辦貸,即先審批投放、后按約定落實相應擔保措施。
5.綠色通道:專門開辟防疫應急綠色通道,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在風險可控、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授信審批等流程。
(三)雙方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及時溝通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問題,安排下階段工作計劃。
福州市人民政府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福建省分行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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